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一下简称(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由于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位教师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每位参与评审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执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规范报送评审材料。
二、精心组织,按时发放
(一)评审机构
评审委员会:
许朝晖、陈菊、王国军、华顺方、葛成伟、秦建军、庄春伟、朱宏斌、王复盛、钱盛花、杨卫国
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陈菊
副组长:杨卫国、钱盛花
组员:顾俊锋、王涛、易晓荣、邵旭芝、单华平、张紫红、史江云、周军
(二)评审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审对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生。
2.名额分配:
(1)丁蜀校区3名,目前丁蜀校区主要有文化艺术类和加工制造类两个专业大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实际情况、专业人数等,名额确定如下:文化艺术类2名(艺术类职教高考班1名,其他艺术类班级1名)、加工制造类1名。
(2)和桥校区1名,张渚校区1名。
(三)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5%(含)。(学习成绩指2022—2023第二学期期末统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排名年级前5%且2022—2023第二学期期末专业考试成绩位于年级同专业前5%。下同。)
(2)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超出5%,但位于前30%(含),必须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以申请,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④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⑤ 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⑥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⑦ 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⑧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3)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
(一)评审流程
1.10月8日前,由教务处通过教研组活动将本通知由教研组长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解读;由学生处将相关通知文件上传至校园网,并印发宣传单,发到每一位学生手中。各校区、各系部根据本办法成立校区、系部评审领导小组。
2.10月12日前,严格执行《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流程,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综合打分表》(附件1)推选出候选人。
3.10月13日前,候选人所在系部负责指导申报材料的填写、上报,交由学生处汇总(逾期视自动放弃)。
4.10月14—10月15日学生准备网上申报材料
5.10月16日前,学生处逐一对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查漏补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取消评审资格。由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及相关规范进行终审,由学生处拟定评审结果名单,并立即在三校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10月24日前,学生网上申报,学生处完成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7.10月26日前,由学生处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二)材料报送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和宣传工作等基本情况;同时附上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2.《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格式见附件2)。所有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3)进行填写。
3.《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格式见附件4)。汇总表中的名单次序要与《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以便于查阅。
4.填表规范:
①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其他必备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在评审名单汇总表上对此类情况重点标注。
②统一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名,不得代签;推荐人和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各日期必须填写完整,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一式两份报送。
附件:
1. 《国家奖学金评选综合打分表》
2. 《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 《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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