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一下简称(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由于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位教师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每位参与评审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执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规范报送评审材料。
二、精心组织,按时发放
(一)评审机构
评审委员会:
许朝晖、陈菊、王国军、华顺方、葛成伟、秦建军、庄春伟、
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陈菊
副组长:朱宏斌、王复盛、钱盛花、杨卫国
组员:顾俊锋、王涛、易晓荣、单华平、王波、张紫红、周军
(二)评审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审对象: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校生。
2.名额分配:
丁蜀校区2名,和桥校区1名,张渚校区1名。
(三)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5%(含)。(学习成绩指2023—2024第二学期期末统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排名年级前5%且2023—2024第二学期期末专业考试成绩位于年级同专业前5%。下同。)应当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超出5%,但位于前30%(含),必须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以申请,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④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⑤ 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⑥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⑦ 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⑧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3)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
(一)评审流程
1.10月9日前,由教务处通过教研组活动将本通知由教研组长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解读;由学生处将相关通知文件上传至校园网,并印发宣传单,发到每一位学生手中。各校区、各系部根据本办法成立校区、系部评审领导小组。
2.10月12日前,严格执行《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流程,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综合打分表》(附件)推选出候选人。
3.10月13日前,候选人所在系部负责指导申报材料的填写、上报,交由学生处汇总(逾期视自动放弃)。
4.10月14—10月15日学生准备网上申报材料
5.10月16日前,学生处逐一对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查漏补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取消评审资格。由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及相关规范进行终审,由学生处拟定评审结果名单,并立即在三校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10月23日前,学生网上申报,学生处完成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7.10月24日前,由学生处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二)材料报送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和宣传工作等基本情况;同时附上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2.《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格式见附件2)。所有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进行填写。
3.《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格式见附件)。
4.填表规范:
①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其他必备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在评审名单汇总表上对此类情况重点标注。
②统一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名,不得代签;推荐人和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各日期必须填写完整,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一式两份报送。
附件:
1. 《国家奖学金评选综合打分表》
2. 《2024—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 《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
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国家奖学金评选综合打分表
系部 班级 候选人姓名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成绩排名赋分 | 文化课考试成绩年级同类排名第一名加30分,第二名20分,第三名15分,第四名12分,第五名10分,第六名8分,第七名6分,第八名4分,第九名3分,第十名2分,第十名以后加1分。 | |
专业课排名赋分与文化课相同。 | |||
2 |
技能大赛 | 获得全国及以上技能大赛加30分,获江苏省技能大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获无锡市技能大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 |
3 |
创新创业比赛 | 获江苏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获无锡市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获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加20分。 | |
4 |
文体竞赛 | 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上场的主力队员)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0分;获无锡市比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 |
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0分。获无锡市比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 |||
5
|
个人表彰 |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三创)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加15分,无锡市级加10分,宜兴市级加5分,校级加2分。同一类型的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取最高级别进行加分,不同类型的可以累计加分。 | |
6 |
文明风采大赛 |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国家级加20分,省级15分、无锡市级10分。 | |
合计 |
系部负责人签名:
评审小组成员签名:
评审小组组长签名:
2024年 月 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全国学籍号: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年月 | ||||||||||||||||||||||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
学制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学习情况 | 实行综合排名: (选填“是”或“否”) 综合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
在校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推荐理由 (100字) |
推荐人(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年 级 (专业) 意 见
|
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学生申请、推荐人推荐、年级(专业)提出意见、学校评审后,于 月 日至 月 日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版
附件2
《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中等职业学校使用统一版本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下载),组织人员认真填写。学校在组织学生填写和报送纸质材料时需要使用Word版申请审批表,学校工作人员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时可以使用Word版或Excel版(方便批量上传),在系统中生成Pdf版签字盖章后再次上传评审系统。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涂改数据或增删表格,除签字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机打。
2.表格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学习情况”中综合排名或学习成绩排名依据是上一学年度的综合排名成绩或学习成绩,排名范围由各学校按照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年级同一专业必须采用相同的排名方式,即必须都为综合排名或学习成绩排名。采用综合排名方式的学生需要由学校上传综合排名办法和综合排名办法说明。综合排名办法必须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基本条件:参评学年之初就已经设立、经过学校审议通过、通过合理方式让涉及学生知晓。综合排名办法说明是对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说明和设置综合排名情况的总体介绍。
4.表格中“在校主要获奖情况”主要为学生进入中职学校以来的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情况,级别从高往低写。曾获得过以往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今年继续参评的,获奖情况和突出表现证明必须是参评学年的,否则不能参评。填写的“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7.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意见不得千篇一律、过于简单,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为同一人。
8.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学校意见”栏落款日期不能早于公示结束日期。
9.成绩在年级同一专业的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详细证明材料。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10.成绩为年级同一专业排名为第1名,但专业总人数小于等于18人的,允许参照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成绩表现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学校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说明材料,详细说明评选要求、评选程序、评选意见等内容。
11.因特殊情况,学校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学生公示时间在此期间的,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节假日上班说明材料。
附件3
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学校:(全称,与公章一致) 全国学籍号:(按所分名额性质填写教育或技工学籍号:教育以G或L开头,人社以全国技工院校学籍系统生成的学籍号为准)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共青团员/群众等 | 民族
| 汉族 | 入学年月 | XX年X月 | |||||||||||||||||||
年级 | 2022级或2023级 | 专业 | 不要写成班级 | 班级 | 如无则不填 | |||||||||||||||||||
学制 | 三年制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学习情况 | 实行综合排名: (选填“是”或“否”) 综合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排名必须进入前5%,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填报。(具体要求参见评审办法和工作通知) | ||||||||||||||||||||||
在校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202X年X月 | 1.获奖项目,不含各类资格考试 | 如较多可只填主要颁奖单位 | ||||||||||||||||||||||
2.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学校级顺序逐级填写(同一竞赛、展演、表彰项目,按最高等级获奖情况写),若较多则选重要奖项。 | 填写的所有奖项均需上传佐证材料 | |||||||||||||||||||||||
3.不可增删行数,获奖数量不可为0。 | ||||||||||||||||||||||||
申请理由(200字)
|
1.本人(开头写) 2.如实反映本人学习成绩优异,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情况。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申请人签名(手签):(本人手签,不可用签名章) 2024年10月11日 (使用统一时间)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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