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处工作职责
质量管理处是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从事教学、管理及服务质量的监控、评价和研究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组建专、兼职教学督导队伍,做好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对全校性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工作,并对督导数据与基本状态进行分析研究,按督导项目编制相应督导报告;
2.负责对学校教学管理运行状况以及各系部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信息资料,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学校教学诊改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制订,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诊改制度,推动学校教诊改工作的制度化发展;
4.负责汇总、统计、分析学校各部门提交的有关数据和报告,进行学校年度质量评估,在此基础上撰写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5.负责协调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接受质量投诉,负责督促处理;
6.负责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教育与科学研究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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