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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骨干教师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08 13:53 发布单位: 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 浏览量: 486 【公开】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骨干教师动态管理意见〉的通知》(宜教发〔2019〕2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在编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宜兴市一、二、三类骨干教师:参加学校考核、市局审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相应类别的经费奖励。(含自主培育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按相应类别骨干称号考核

相关教师须以2024年底前获得的骨干称号参加考核(以佐证材料中骨干证书复印件为准)2024年下半年评定的第十批无锡市宜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第六批无锡市宜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本年度不能以该骨干称号考核

2.宜兴市第四类骨干教师:参加学校考核,相关材料不需要交学区汇总审核。

3.考入城区的教师相关骨干称号如已取消,则不能按已取消的骨干称号进行考核,但可按未取消的低一级骨干称号参加相应的动态考核。

二、奖励、补贴标准

1.骨干教师动态考核奖励:按照《关于印发<宜兴市骨干教师动态管理意见>的通知》(宜教发〔2019〕20号)文件标准,乡村学校和城区学校分类发放。

2.乡村学校骨干教师专项补贴:按照《宜兴市乡村教师岗位补贴实施暂行办法》(宜教发〔2019〕8号)文件精神,乡村学校教师自愿申报且经当年度骨干教师专项考核合格者,在享受原所在学校骨干教师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享受乡村学校骨干教师专项补贴。

专项补贴由市局根据骨干教师动态考核结果另行核算。

三、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2025年12月30日前,所有骨干教师对照申报的类别,填写《宜兴市骨干教师动态管理考核表》,准备好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严重不足、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师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骨干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1)专题讲座:合格人员名单见2025年7月15日《关于2025年度一二类骨干教师县级以上专题讲座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其它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作专题讲座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示范课:合格人员名单见2025年12月22日《关于2025年度骨干教师“视频上网展示”形式的示范课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其它形式的示范课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论文撰写:详见《2025年有关“论文发表与获奖”的说明》(见附件4)。“发表论文”除了提交期刊原件以外,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和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查询证明,打印该杂志期刊相关目录显示页,打印件粘贴于杂志封二页(请各校负责同志仔细核查)。

2.学校考核:2025年12月31日前,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规范完成本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学校填写好《骨干教师专项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奖励标准参照附件1。学校考核小组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特别是学科类骨干教师本学科一线任教带班情况),对本校考核结果负责。

因“带培青年教师”、“教学质量(教育成效)”两方面继续由学校负责考核,学校考核打分必须真实准确,并以此为抓手真正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两方面佐证材料考核后由学校留存备查。市教育局将对两方面考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学校不少于15%,凡为教师提供虚假考核分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提交虚假材料的教师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市局审核:2026年1月5日前,各校将《骨干教师专项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学校每位骨干教师的《考核表》和“交市局佐证材料”上报各学区材料员汇总。2025年1月7日前,学区材料员将学区总表和各校表格打包后一并发教师发展中心发展科。教育局将分学区组织审核,然后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奖励金额。各校在收到教育局审核结果后,应在校内公示且无异议后,兑现奖励金额。

四、材料要求

1.《宜兴市骨干教师动态管理考核表》:教师在“对照条件简评”一栏中要简述达成情况;学校考核时在“学校考核”一栏中要规范打分,写清扣分原因,正确评定“考核等第”。其中“合格等第”至少为81分。

2.佐证材料:按《佐证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整理。今年的材料认定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交学校佐证材料”为“带培青年教师”、“教学质量(教育成效)”两方面材料。该两类佐证材料考核后由学校留存备查,无需上交学区。

“交市局佐证材料”须交学区汇总,市局审核。

五、汇总要求

1.学校汇总:

各校在汇总时,如有半年度在农村和城区调动的,在备注栏标明(如:“上半年农村”、“上半年城区”),并按文件规定核算经费。

②本年度参加轮岗的骨干教师,按要求填写“参加轮岗情况”栏目。

③汇总表按申报类别的高低顺序填写,用EXCEL制表,纸质稿(盖章)与电子稿一并上报学区材料员。

④各骨干教师材料袋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2.学区汇总:①材料员将各校表格汇总在一张总表上,注意正确设置单元格格式。各学区要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分学区审核后及时返还各校。

各校在接到通知后,首先要组织全体骨干教师学习考核标准及本通知,明晰考核流程,完善考核材料;其次要安排专人规范做好骨干教师专项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人事科87973957,教师发展科82931803。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宜兴市骨干教师动态管理意见》的通知

2.佐证材料报送要求

3.一二三类骨干教师专项考核结果汇总表

  4.2025年有关“论文发表与获奖”的说明

 

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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