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校基建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基建、维修项目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政府的相关要求依法实施,保证基建、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升我校办学水平。
一 本办法包括的范围
(一)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新建教学综合楼、办公楼及其附属用房的土建、水电安装、弱点工程和配套的雨污管道、道路、运动场、绿化等工程;
(二)维修和装饰工程。已建教学综合楼、办公楼的维修和装饰;一个或多个会议室、阶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室、办公室、艺术、科技、英语等各类用房的维修和装饰;其他管、沟、道路、运动场、大门、围墙等的维修和装饰。
二 工程管理主体
(一)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教育局相关科室在局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管理,按有关规定行使管理、协调等职能;
(二)维修和装饰工程。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在校长领导和教育局指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确保维修装饰项目的顺利实施,按期投入使用。
三 工程项目申报
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维修和装饰工程原则上要满足次年9月投入使用的需要,维修和装饰工程一般安排在暑假进行。具体如下:
(一)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由学校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向教育局申报计划,7月前上报具体的实施方案计划。次年的维修和装饰工程由学校每年编制预算时向市教育局申报维修和装饰计划,次年4月,上报具体的维修装饰实施计划;
(二)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经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发展计划局立项和申报年度计划,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维修和装饰工程经费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 工程项目实施
(一)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按照按市建设工程管理程序报建,取得规划许可和建设施工许可。维修和装饰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由市教育局组织招标,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维修和装饰工程报教育局同意,按照《教育局直属学校基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万以下零星维修,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工程结算以上级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审计数为准。
(二)执行政策和程序规定,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按发展计划局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方式,采用法定招标方法,确定施工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按照《合同法》签定工程施工合同。
(三)由建设单位责任主体配合监理公司等责任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时竣工投入使用;
(四)严格执行中标书内容,控制维修、装修费用和规模。
五 工程项目验收
新建、改扩建和迁建工程项目由质量安监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责任主体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维修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组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江苏省陶都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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